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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业部办公厅关于建立森林病虫鼠害情况联系报告制度的通知

来源: 更新时间:2012-07-18 阅览4873次
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,计划单列市林业(农林)厅(局),内蒙古自治区农委,西藏自治区农牧林业委员会,黑龙江省森工总局,大兴安岭林业公司: 
     为了及时掌握松突圆蚧、美国白蛾、松材线虫及其它危害严重的森林病虫鼠害的发生和为害情况,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,为基层防治检疫工作做好服务,我部决定建立定期联系报告制度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 
一、报告时间: 
     分南方和北方两片。南方片(包括沪、苏、浙、皖、闽、赣、豫、鄂、湘、粤、桂、琼、川、黔、滇各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有关计划单列市)于每年3月~11月期间,每月的7日、8日两天用电话或书面报告上月森林病虫鼠害发生危害和防治情况。北方片(包括京、津、冀、晋、蒙、辽、吉、黑、鲁、陕、甘、青、宁、新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有关计划单列市)于每年4~10月期间,每月的9日、10日两天用电话或书面报告。 
二、报告内容: 
  (一)森林病虫鼠害发生地区(以县为单位),发生面积、危害程度、损失情况及其蔓延的预测。 
  (二)防治检疫工作的部署及采取的各种措施;防治面积、投入人工、药械数量和取得的效益。 
  (三)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,哪些由地方自行解决,哪些希望由我部协助解决。 
  (四)按前三项规定单独列报:松突圆蚧、美国白蛾、松材线虫病三大病虫害。 
三、注意事项: 
  (一)从今年7月份开始第一次电话或书面报告。 
  (二)若内容较多,最好用书面报告。如用电话报告,要事先写好简明扼要的提纲。一般不要超过10分钟。 
  (三)联系单位:林业部林政保护司,电话:4213061转336分机,联系人:陈宏贞、蔡炳城。 
  (四)除上述规定的电话及书面报告联系制度外,每年7月写出上半年防治工作小结,12月写出全年防治工作总结报我部。 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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